这篇关于“星光灿烂的日子”的作文,是由江苏招生教育网作文频道 http://zuowen.js-zs.org 整理,可供大家参考,希望大家喜欢!
你们都比我要幸福,你们可以看到蓝天,大海,坐上飞机看世界,我只能看到巴掌那么小的世界,正如爸爸,只能看到巴掌那么大的天空。特别的我非常渴望与回忆星光灿烂的日子,就像我渴望候鸟一样,可以展开囚禁的翅膀,飞上蓝天,纵然无法越过大海,也可以在对岸观望满天星光,那样我会很坦然地来,很愉快的离开。——题记听说,烟雨红尘网又开始征文了,好像是中央电视台的星光大道节目选拔歌手艺人一样,一夜之间就制造与发掘了大批人才。
我的叔叔王神台告诉我说:“许多人报名了,投稿了,很快有奖金了,只要点击高就行了。”听得我心里痒痒像是养了只猫,一想到很多人报名,我心里就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,因为我写稿有十六年了,不过一直没有发表过,也从来没有一个读者读过我的文章。
我承认我不是人才,可是每次听到爸爸说“雪儿,我的乖女儿,你是人才,你要做第二个张海迪。”
——我的名字很美很动听很有想象空间,可是我的人就不敢恭维了。可以这么形容:人见人怕,鬼见绕道走,气走爸妈吓走亲戚,是真的!
望着爸爸后脑勺斑白的头发,我艰难地举起右手,摸摸左眼上的胶布绷带,暗暗下决心:“就算我不是第二个张海迪,也要写一篇文章来投稿。”我心不酸,泪不流,因为我的泪早就流完了,流干了。要流,只能流血。
昨天中午,爸爸带来了隔壁的堂哥王神台,王神台带来一部新款超薄银色笔记本电脑,我看不懂英文索尼,也不好意思去问什么东西。那时候从右眼帘的睫毛缝里就看出来了王神台神采飞扬的姿势,跨入厅堂大门,就知道他准是来炫耀他的成绩啦,说不准还要为他买了一部昂贵的电脑来做做广告呢。
——我虽然走不出发房间,可是爸爸给我端饭来的时候,会讲神台叔叔是村里“新闻联播”的主持人兼老板。也就是他什么都知道,天上飞的,地上走的,水里游的,泥土里爬的都逃不开他的眼睛和他的笔。
我想,给我做广告也好,反正我没有电视看,没有任何的娱乐与快乐可言,唯一的快乐,就是数着苍蝇从破窗纱的洞里爬进来,然后在我头上转个圈,发出战斗机一样嗡嗡的响声后,又从另一个洞里钻出去。因为我的一只手拿铅笔,写写画画竟然过度疲劳而麻木了,留下一只手要端水喝,还要驱赶欺负我的苍蝇。
殊不知,他没有来做广告,而是在我家的厅子里闻到了药味,赶紧跟我爸爸耳语一番后,回去了,听说他家的房子很漂亮,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钢筋楼房带空调。估计是我家里太热了,他要回去吹空调。
七月的骄阳如火煎烤着大地,我从一本语文书那么小的窗户就看到阳光在屋檐下炫耀,不敢进我的房间,当作我是瘟神,对我来说,太阳像是幸运之神一样,早将我这个女孩给遗忘了。
我从七岁上学第一天起,生了一场大病,让我全身瘫痪,卧倒在床,等我开始在油灯下自学三年级的语文时,才知道我得了一种风湿病。风湿病就是让人骨骼变形,骨髓疼痛的一种怪病,无形又无情的风湿病残忍地中断了我的读书生涯,活生生地剥夺了走路的权利,甚至是生活也无法自理。
因为这个理由,自然我那伟大的妈妈就走了,听说是去了下海淘金了,也不知道妈妈淘到金子没有,每次爸爸就说,妈妈去的地方遍地是黄金,弯腰就可以捡到钱的。我不懂金子,却知道爸爸会用皱巴巴的钱装入红包塞入我枕头下,那夜我会睡得踏实一些,表示钱比金子要有用,也不知道妈妈会挣到钱来接爸爸与我去看一看海,或者是坐一趟地铁。这个条件是爸爸前段时间我做眼球摘除手术时提出的一个附加条件。
因为,爸爸告诉我,雪儿要去看海,海上有八个仙人,仙人能治好我的病,地铁是地下爬行,可以不用晒太阳,也不用披蓑衣啦,最要紧的是我从地下走过,等于投胎转世一次,可以立起身子走路……
到昨天傍晚我就明白了,妈妈去了下海,发现了金山,开始淘金,然后成了名副其实的老板娘,也就是改嫁了,又生了个弟弟。做起了笔记本电脑生意,碰巧隔壁的大作家王神台就去下海旅游,需要买一部新款电脑来发表长篇小说,在深圳华强北电脑城遇到了我妈妈。妈妈当然认得故乡的邻居,不过是不敢承认罢了,躲着别人的面,在王神台的电脑包里多塞了一部走私索尼笔记本,希望王神台带回来给我用来学习的……
今天,窗外一定是阳光灿烂的日子,因为听到了蝉鸣,听到了百灵在屋后唱歌,我见到了一只飞机一样的蜻蜓飞入了我的房间。
一会儿。
王神台跟着我爸爸像风一样吹进了我的房间,神采奕奕,脸上的笑容像是三月的太阳一样灿烂,因为他虽然很兴奋,难掩兴奋,但是我发现他的笑容里带着一种歧视,耻笑着我的心与身子,我记不得他是如何将电脑打开,然后如何兴高采烈,眉飞色舞地说:我是烟雨红尘的大神,我的稿费最高的,我的奖励最多的,我的读者最多……
看他滔滔不绝的介绍了许久,才摘下近视眼镜,将电脑转了个方向,对着唯一能随意转动的眼睛:好漂亮的彩色屏幕,好漂亮的窗口上有许多书名,好漂亮的征文广告:阳光灿烂的日子
我第一次闻到了电脑机键盘上飘出了一股特有的油漆香味,赛过花香,赛过书香,赛过果香,甚至比王神台亚麻色的爆炸头上的定发水香味还好闻十倍。
——我太想一部电脑了,因为我要写作,要发表必须有电脑,从七岁开始写,从一天一个字写到现在的一天一万字,草稿纸堆放的都比我的房间还高,不过王神台叔叔说是垃圾。我才停止写字,但是我心里还在打着草稿,就等着电脑录进去,在像王神台叔叔一样潇洒地用鼠标一点,发表了,成名了……
于是我就天天想电脑,梦里也想电脑,其次数之多超过了想妈妈,想爸爸。
我很想说话,可是我满嘴的泡泡和口腔溃疡让我不能开口,我唯一能说话的那是这只仅剩的右眼,我用眼神告诉王神台叔叔:“叔叔,你是来给我看外星人一样看看你的电脑,还是来告诉我你已经是出了名的作家啦?”
王神台很不解风情,他根本就没有注意看我的眼睛,他只是留意我的那些草稿纸,一叠一摞,一堆一层,满地满柜子的泛黄落满尘土的手稿,长长叹了口气,颇为惋惜地说道:“小雪儿,这样吧,叔叔把你的这些纸拿去看一看,然后我就把这部电脑送给你。好吗?”他从大格子衬衫口袋里夹出一包金黄色的盒装烟,抽出一根递给了爸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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